关于抹布的网上超市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莎车县建莎综合商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网上超市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21101000028229242
五、合同编号:11NMB1R7386320265401
六、合同内容:
|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京惠思创 100002559628 【加厚】30*30cm5条混色 抹布 | 京惠思创100002559628 | 组 | 30.00 | 5 | 150 |
| 2 | 鼠道难 1个装 【一触即捕】高灵敏老鼠笼 灭鼠/杀虫剂 | 鼠道难1个装 【一触即捕】高灵敏老鼠笼 | 个 | 15.00 | 15 | 225 |
| 3 | 木野村 100升 酒店带盖脚踏有盖垃圾筒 | 木野村100升 | 个 | 10.00 | 180 | 1800 |
| 4 | 公牛 GN-605 10位总控开关全长1.8米 多功能插座 | 公牛/BULLGN-605 | 只 | 10.00 | 60 | 600 |
| 5 | 海斯迪克 HK-369 黑色平口90*110cm 50个 垃圾袋 | 海斯迪克HK-369 | 包 | 18.00 | 19 | 342 |
| 6 | 六鑫 文化创意文具 标本夹松木含6层吸水纸 标本夹45*35 | 六鑫标本夹45*35 | 套 | 9.00 | 65 | 585 |
| 7 | 谐晟 芨芨草大扫把 环卫扫把 | 谐晟芨芨草大扫把 | 把 | 30.00 | 18 | 540 |
| 8 | 魅祥 MTB002 黑白线15cm 老式棉线水拖 | 魅祥MTB002 | 个 | 20.00 | 16 | 320 |
| 9 | 齐心 A1297 55mm耐用磁扣式档案盒/文件盒/A4 档案盒 | 齐心/ComixA1297 | 个 | 30.00 | 15 | 450 |
| 10 | 得力(deli)24只41mm彩色长尾夹票夹 2#大号金属燕尾夹票据文件夹子 办公用品 8552 票夹/长尾夹 | 得力/deli8552 | 盒 | 10.00 | 15 | 150 |
| 11 | 晨光(M&G)荣誉证书绒布6k 8k 12k 16k得奖表彰烫金证书绒面获奖证书封皮送内芯 8K绒面证书ASC99307 奖状/证书 | 晨光/M&GASC99307 | 本 | 10.00 | 8 | 80 |
| 12 | 得力(deli)7103固体胶12支装 | 得力/deli7103 | 盒 | 10.00 | 25 | 250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建功
**联系电话:**13899139567
传真:
**地址:**莎车县文化路1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附件1:
商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TGJYHZX-2026SPCG0032
甲方(单位全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MB1R73863A
乙方(单位全称):莎车县建莎综合商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25MA77R6R953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 1 | 京惠思创100002559628【加厚】30*30cm5条混色抹布 | 京惠思创 | 100002559628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京惠思创,型号:100002559628,颜色分类:5条混色,规格:30*30CM5条 | 30 | 组 | 5.00 | |
| 2 | 鼠道难1个装【一触即捕】高灵敏老鼠笼灭鼠/杀虫剂 | 鼠道难 | 1个装【一触即捕】高灵敏老鼠笼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鼠道难,产品规格:个,型号:1个装【一触即捕】高灵敏老鼠笼 | 15 | 个 | 15.00 | |
| 3 | 木野村100升酒店带盖脚踏有盖垃圾筒 | 木野村 | 100升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木野村,型号:100升,颜色分类:黑,产品容积(L):100 | 10 | 个 | 180.00 | |
| 4 | 公牛GN-60510位总控开关全长1.8米多功能插座 | 公牛/BULL | GN-605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公牛/BULL,型号:GN-605,颜色分类:白 | 10 | 只 | 60.00 | |
| 5 | 海斯迪克HK-369黑色平口90*110cm50个垃圾袋 | 海斯迪克 | HK-369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厚薄:加厚,品牌:海斯迪克,型号:HK-369,包装规格:组合装,颜色分类:黑,销售规格:1包,只数:50 | 18 | 包 | 19.00 | |
| 6 | 六鑫文化创意文具标本夹松木含6层吸水纸标本夹45*35 | 六鑫 | 标本夹45*35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六鑫,型号:标本夹45*35 | 9 | 套 | 65.00 | |
| 7 | 谐晟芨芨草大扫把环卫扫把 | 谐晟 | 芨芨草大扫把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谐晟,型号:芨芨草大扫把 | 30 | 把 | 18.00 | |
| 8 | 魅祥MTB002黑白线15cm老式棉线水拖 | 魅祥 | MTB002 | 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魅祥,型号:MTB002,颜色分类:白 | 20 | 个 | 16.00 | |
| 9 | 齐心A129755mm耐用磁扣式档案盒/文件盒/A4档案盒 | 齐心/Comix | A1297 | 产地:北京市,品牌:齐心/Comix,型号:A1297,包装规格:单个装,颜色分类:蓝 | 30 | 个 | 15.00 | |
| 10 | 得力(deli)24只41mm彩色长尾夹票夹2#大号金属燕尾夹票据文件夹子办公用品8552票夹/长尾夹 | 得力/deli | 8552 | 产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品牌:得力/deli,型号:8552,颜色分类:混色 | 10 | 盒 | 15.00 | |
| 11 | 晨光(M&G)荣誉证书绒布6k8k12k16k得奖表彰烫金证书绒面获奖证书封皮送内芯8K绒面证书ASC99307奖状/证书 | 晨光/M&G | ASC99307 | 产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品牌:晨光/M&G,型号:ASC99307 | 10 | 本 | 8.00 | |
| 12 | 得力(deli)7103固体胶12支装 | 得力/deli | 7103 | 产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品牌:得力/deli,型号:7103,包装规格:12支装,颜色分类:白 | 10 | 盒 | 25.00 | |
| 合同总价(元) | 5492元 | |||||||
| 合同总价(大写) | 伍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 |||||||
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
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
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
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
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资金 | 资金来源 | 支付方式 |
| 1 |
注:1、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经营性收入、其它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货款结算
1、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
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
预付款,计¥/元(大写/);
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元,
计¥/元(大写/)。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
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
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
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
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
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
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五、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
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
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
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
息返还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
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
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
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
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
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属软件(如有)。
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货物包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
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
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
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
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
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
九、货物交付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3、收货信息:
(1)收货人:建功;手机号码:13899139567;
(2)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依盖尔其镇依盖尔其水库。
4、乙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
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十、安装与验收
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
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
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
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3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
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
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
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
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
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7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
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
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十一、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一年,货物验收合格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
题时止。
2、技术支持
(1)远程技术支持: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
供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解决甲方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乙方
应在1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12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
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8小时之内排除故障。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3)技术升级支持:乙方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
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甲方其它运行环境。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
用。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
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十二、保密条款
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
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
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
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之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
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货物在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等任何阶段内不符合合同约
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选择下列一项或多项补救措
施:
(1)由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设备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消除缺
陷,甲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
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
补供遗漏的设备或技术资料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
(3)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降低
货物的价格。
(4)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3、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总额
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总额2‰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
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在线
询价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
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
同总值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按合同金额的5%支
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
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
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赔
偿通知后10日内予以支付相应金额,否则乙方按照相应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7、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0%的
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
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
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
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
失。
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在线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
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
关责任。
5、本合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备案、公告。
| 甲方名称(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叶尔羌河水利管理中心 | 乙方名称(盖章):莎车县建莎综合商店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单位地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文化路15号 | 单位地址:莎车县古勒巴格路 |
| 邮政编码:844700 | 邮政编码:844700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县新城路支行 | 开户银行:莎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银行账号:00000107022294553 | 银行账号:8671010101201100032068 |
| 监督部门审核意见:/ | 具体联系人(签字): |
| 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字):/ | 联系人电话:13031296828 |
| 具体承办单位名称: | 联系人电子信箱: |
|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具体承办人(签字): | |
| 承办人联系电话: | |
| 承办人电子信箱: | |
| 签订日期: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