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关于遴选2021年10月—2024年9月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政府采购服务(人力服务购买)专项审计承担单位的延长公告
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
关于遴选2021年10月—2024年9月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政府采购服务
(人力服务购买)专项审计承担单位的延长公告
截止至2026年3月17日17:30,我局收到该项目一次性书面报价材料符合条件的承担单位不足3家。为扩大遴选范围,现决定延长遴选时间至2026年3月20日17:30。如届时合格的申报单位仍少于3家,我局将在已有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定承担单位或委托承担单位。
一、项目名称
2021年10月—2024年9月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政府采购服务(人力服务购买)专项审计(人力服务购买项目支出1771.5292万元)。
二、项目地点
海南东方、昌江、乐东三市县。
三、项目内容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2021年10月—2024年9月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政府采购服务(人力服务购买)专项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
四、经费预算
本次遴选最高限价4.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报告编制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在申报材料中,查询起始日期为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申报截止时间)。
(三)具备专业审计资质,申报单位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3名;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五份邮寄或直接送达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高坡岭水库西侧大广坝灌区调水中心(信封上需注明“2021年10月—2024年9月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政府采购服务(人力服务购买)专项审计”并告知联系人。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存入U盘附于申报材料中。
(二)申报单位应较为熟悉海南省财政预算审计、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承担单位项目组人员不少于3人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三)提供近两年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
(四)提供一份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2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签收为准,寄出时请告知联系人邮寄情况)。
(六)我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七)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实施期间,我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三)地址: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高坡岭水库西侧大广坝灌区调水中心)。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182893233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大广坝灌区管理分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