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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成交公告

业主单位:怀宁县水利局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2026-02-04 22:06:24截止: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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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2026-004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观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熊村26号

成交金额:1392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1392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怀宁县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前完工

五、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大王庙街65号,联系电话:0556-4869096;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水利局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皖河路367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56-463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系人:王贞

联系方式:0556-4869096

公告.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