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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一公司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筹建期工程安全措施类材料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西 · 赣州
发布:2026-01-27 16:22:04截止: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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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工程公司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筹建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安全措施类材料采购公告

因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筹建期工程项目现场需使用安全措施类材料,拟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安全措施类材料的采购。请于2026年2月4日10 :00前,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

一、采购内容

采购范围:本次所采购标的物,为寻乌项目安全措施材料。本次报价时须写明含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货物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附件1中所列货物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采购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预估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成交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对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

2.技术质量要求

符合业主及水电十二局公司安全标准化图册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现场使用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

3.2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年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3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无不良供货记录。

3.4 报价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准化制作等相关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及相应发票清晰扫描件);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价保证金

4.1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需线上缴纳1万元的竞价保证金,并在报价时附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待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按汇入账号全额退还。

4.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若在约定时间内未收到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合同履行结束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原账号返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6767470000041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金西支行

4.3 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不对税率进行约束,但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报价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不含税合同单价不做变动,税款、合同单价与合同总金额则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

4.4 报价有效期60天。

4.5 报价人有其他优惠条件可另行列出。

5.交货时间

2026年1月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分批交货。实际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施工进度可能有所调整,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江西省寻乌县三标乡附近施工工地,具体交货地点由采购人下达采购计划时说明。

7.保险及发运要求

供应商负责本次采购标的物的装卸、运输、过桥过路、燃油、交通违法等费用。

8.价格

8.1所报价格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价格,所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出厂检测、销售、装卸、中间仓储、运输、过桥过路、车辆燃油、技术文件、技术服务、交货前所有风险所涉及的保险等全部供货环节发生的所有费用、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等。

8.2采购合同供货期内,供货单价不做调整。

9.计量与验收

9.1每批货物应提供供货清单,采购人按清单验收。

9.2资料要求: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以及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1. 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6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1.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1.1 收到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后,3天内到货。

11.2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等方式向向供方支付货款。采购人如有需要,成交人需支持不超过合同总额60%的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付款方式,并承诺不以此向采购方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采购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兑贴息费。

11.3 签订合同,货物到场,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

11.4若因采购人资金问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供应商同意给予采购人2个月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11.5如报价单位有更优惠的付款方式,可另行列出;

11.6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货款:

11.6.1 采购合同。

11.6.2 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6.3 双方签字的交接单(验收单)。

  1. 解决纠纷方式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或执行本次采购所签订的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同意提交由采购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 其它约定

13.1在采购合同签订的同时应签订保廉合同。

13.2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保廉合同都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歧义,以采购合同为准。

三、成交原则

为保障生产需要,按照以下先后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1、产品质量:所供货物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

2、供货周期:2026年1月-2026年6月。

3、价格:报价的合理性,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4、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

5、优惠条件:由报价人在报价单中列出。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经营管理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吉庆一路728号两江国际A幢水电十二局

联 系 人:胡先生15267670102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3350587

附件1:《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筹建期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类材料采购报价汇总表》。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经营管理部

2026年1月26日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中国电建水电十二局一公司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筹建期工程安全措施类材料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