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招采公告
询比公告
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CG-20251011-1372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
1.3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质保期 |
1 | 挖掘机 | 33吨型 | 标配 | 台 | 3 | 1060000 | 3180000 | 3 年或 6000 小 时,以先到为准 |
2 | 挖掘机 | 27吨型 | 标配 | 台 | 2 | 807000 | 1614000 | 3 年或 6000 小 时,以先到为准 |
3 | 装载机 | 50型 | 标配 | 台 | 6 | 335000 | 2010000 | 1 年或 3000 小 时, 以先到为准 |
4 | 压路机 | 22T型 | 标配 | 台 | 1 | 485000 | 485000 | 1 年或 2000 小 时, 以先到为准 |
5 | 推土机 | 湿地 | 标配 | 台 | 2 | 605000 | 1210000 | 1 年或 2000 小 时, 以先到为准 |
6 | 推土机 | 干地 | 标配 | 台 | 1 | 575000 | 575000 | 1 年或 2000 小 时, 以先到为准 |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各项目部;
1.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供货。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
1.8.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五次付款,设备进场后,提供该设备全额发票。
1.8.2第一次付款时间为第一年年底前,付款额度为设备进场当年单台设备在场月数X(设备单价÷48)。
1.8.3第二次、三次、四次付款时间为每年年底支付,付款额度为设备进场价款的25%。
1.8.4第五次付款时间为合同到期前一次性结清尾款。
1.9最高限价:9074000.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运输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09:00至2025年10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3.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文件领取情况表(需下载)
3.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保证金
4.1保证金形式: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响应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分行营业室
账 号:08061201040029688
行 号:103261006126
4.2保证金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4.3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
4.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 日内无息退还;成交的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5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投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9.1关于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20251011-13729)。
9.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G-20251011-13729)
9.3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 200 元/次收取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按 500 元/次收取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按 2000元/次收取 |
500 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 0.1%收取 |
9.4 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三)除此之外,中标供应商需支付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
联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390616732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庆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 人:周先生
电话:13904604718
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5层
联系 人:万女士
电 话:0451-82129866
邮 箱:dygs2024@163.com
招标类型: 物资设备类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0251011-13729
采购经办人: 叶丹
发布日期:
截止时间:
附件: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缴费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